当前位置:教学管理 >> 管理文件
滁州电大辅导员管理考核办法(修订稿)
[ 字体: ]   信息来源:   作者:王静静   发布日期: 2019年03月12日

 

滁州电大辅导员管理考核办法(修订稿)
20193月修订)
 
     为加强对辅导员工作的管理,现修订滁州电大辅导员管理及考核办法。原《滁州电大开放教育辅导员跟班管理及考核办法(修订)》(滁电大字[2013]20号)和《滁州电大开放教育辅导员管理及考核办法》(滁电大字[2013]21号)同时废止。
一、辅导员管理
(一)任职条件
1、热爱辅导员工作,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,严于律已,为人师表。
2、熟悉学历教育教学规律、方式和特点,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手段。
3、热心为学生服务,熟悉教学、教务、教师和学生的基本情况。
4、原则上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学历。
(二)选聘原则
1、结合辅导员工作量和专业特性,由学历教育管理部门推荐每学期辅导员人选,分管校长审阅,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。
2、业务管理部门分配辅导员,首先考虑满足个人基本工作量,其次尽量保证个人带班专业延续性,再者考虑班级大小搭配、本专科搭配,专业难易平衡等,在充分考虑辅导员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兼顾工作量的均衡。
3、辅导员基本工作量:开放教育300名学员和15个班级,奥鹏教育360名学员,承担两类辅导员或有其他工作任务的工作量由教学处负责折算。
4、辅导员一经确定,原则上不再调整,辅导员工作施行8年学制有效期内毕业负责制,休学学员纳入辅导员管理范畴。
(三)工作要求
1、思想教育工作
1)帮助学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。
2)引导学生养成自尊、自爱、自律、自强的优良品格。
3)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,针对学员关心的问题,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,化解矛盾冲突,处理突发事件,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。
4)指导班委会建设,做好学员骨干培养,配合任课教师共同做好教学管理。
2、业务工作
1)负责班委会组建、班级管理与交流(QQ/微信群)平台的建立工作。
2)负责学员学生证办理,协助做好档案管理工作。
3)负责学员学费等费用的催缴工作。
4)负责学员课程注册报考及教材征订、发放工作。
5)负责班级选课、上课和调课通知及面授课教学组织工作。
6)负责学员网考报名、课程免修免考及学位英语受理上报工作。
7)负责建立和记载《辅导员工作手册》,记录学员在校学习情况并综合面授、网上学习、参与活动等情况综合评定学员形成性成绩。
8)负责学员网上学习监督以及网上作业跟踪、督促工作。
9)负责学员考试通知并做好学员考风考纪建设。
10)负责期末考试成绩发布及考试成绩核查工作。
11)负责组织学员毕业论文(设计)、社会调查等实践环节组织和材料收交。
12)负责学员毕业审核、信息采集及学位申报工作。
13)负责学员转学、转专业、休复学工作。
14)负责组织学员参与学校各类评优、评先工作。
15)负责组织学员参与学校各类文体活动、社会实践活动。
16)负责学员对教学和教务管理等部门意见反馈工作。
二、辅导员考核
(一)量化考核(基础分10分)
1、面授课跟班:周二至周四晚,每周跟班一次,签到时间为1840-1900,签退时间为2010-2030
注:每周一向教学处报备跟班日期,校领导、教学处值班随机抽查。缺勤一次扣1分,不在岗一次扣0.5分。
2、辅导员手册:及时将各班级学员在校及网上学习情况、参与活动、评先评优等建立班级的完整记录。
注:未按要求建立班级记录,扣1分。
3、参加业务会议:参加由学历教育管理部门召集的辅导员等工作会议,汇报工作,交流经验,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,接受新的工作任务等。
注:缺席一次扣1分(公务除外),请假(含迟到、早退)一次扣0.5分。
4、日常工作:班级QQ群公告栏须发布教学管理部门设立的学生意见建议及投诉邮箱,接受学员监督。
注:查实属于工作失误或工作态度恶劣但未造成较大影响的,每次扣1分;造成较大影响的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处理。
5、电联服务:统筹安排每学期各班级电话联系服务工作,了解学员学习情况、工作情况、学习困难等,督促学员参与面授或网上学习。
注:做好安排和专项记录,每学期每个班级回访学员比例不低于25%,分批次尽量做到班级学员全覆盖。教学处根据记录抽查,未达比例扣1分,每低于要求比例10个百分点加扣1分。
6、学校及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活动、比赛及评先评优等,凡班级学员参与每次加1分,凡班级学员参赛获奖,学校将在优秀辅导员评选中优先考虑或给予一定奖励。
(二)结果运用与解聘依据
1、辅导员评选:原则上每学年度开展一次优秀辅导员评选次,采取量化评分考核与校长办公会研究相结合的方式确定,优秀总数控制在30%内。
2、有下列情况且严重者取消任职资格:
1)除学校规定收费项目外以其他名目和理由向学生收取费用;
2)学生投诉的问题属实且情节严重;
3)工作严重失误,影响学生毕业的,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影响;
4)连续两学期考核不及格(少于6分)
5)向外单位推荐学生者。
    

Copyright  滁州开放大学版权所有  All Rights Reserved.

地址:滁州市凤凰东路371号(市教体局东侧)    皖ICP备13013637号-3    邮编:239000    TEL(FAX):0550-3025789